【信息时间: 2023-09-19 09:2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
2023年9月6日上午,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虎丘区政府区长宋长宝同志主持召开区政府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区深改办2023年第11次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第39个教师节表彰奖励暨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高新区养老护理和救助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苏州高新区“高新贷”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虎丘区国有企业员工“带岗入伍”激励办法》和《苏州高新区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关于第39个教师节表彰奖励暨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 (一)会议原则同意关于第39个教师节表彰奖励暨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的汇报,要求区教育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好贯彻落实。 (二)区教育局要切实抓好教师节活动组织,全力营造庄重喜庆、尊师重教的节日氛围,让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要贯彻厉行节约各项措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要大力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三名工程,打造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教育强区,持续提升一流人才、优质资源集聚高新区的吸引力。 二、审议《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 (一)会议原则通过《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区国资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要抓住机遇,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力争完成全年企业上市目标。 (三)要做大上市后备企业基本盘,大力实施上市企业“领峰计划”,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一批”的总体思路,梳理摸排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确保所有符合的企业能够第一时间纳入上市后备企业目录重点培育。 (四)要做优做细各类激励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上市企业再融资,围绕上市企业补链延链强链,加快打造高质量产业创新集群。 三、审议《苏州高新区“高新贷”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苏州高新区“高新贷”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修订情况的汇报,要求区国资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切实做好风险控制,确保各项流程规范。要发挥好授信银行尽职调查作用,在项目评审、贷后投后管理、风险代偿等各方面加强风险管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要做优“高新贷”品牌,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不断优化完善“高新贷”内容,真正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 四、审议《虎丘区国有企业员工“带岗入伍”激励办法》 (一)会议原则通过《虎丘区国有企业员工“带岗入伍”激励办法》,要求区人武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征兵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好,要以《办法》的实施为抓手,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青年参军入伍,进一步挖潜蓄能,不断提升征兵工作的质量和满意度。 (三)区国资办、各区属国有企业要抓好待遇、奖励、晋升等内容的具体落实,确保激励办法落到实处,真正达到预期效果。各板块也要根据《办法》要求,落实好各板块国企员工入伍的激励措施。 五、审议《苏州高新区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会议原则通过《苏州高新区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区经发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要依法依规实施、稳妥有序推进,既要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又要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合法权益。要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避免产生舆情等不稳定因素。 (三)由三大功能片区负责,提前研究谋划废弃汽车停车区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六、关于高新区养老护理和救助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情况 (一)会议原则同意关于高新区养老护理和救助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区社会事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发挥专委会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形成闭环管理。 (三)要加强专委会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引进专家人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力争无急可应、确保有急能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四)由经开区负责,加快推动浒墅关片区农村出租屋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隐患发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区党政办整理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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