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3-10-20 14:4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打印】 【关闭】 |
关于《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从以下方面进行解读: 一、主要内容 (一)认定标准 1.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并进入实质操作阶段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境内外成功上市的公司。 2.拟上市(挂牌)企业必须是注册在苏州高新区或拟境外及红筹架构境内上市但主要经营地在苏州高新区的企业。 3.将注册地迁入我区的境内外上市公司。 (二)政策内容要点 1.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上市(挂牌)、迁入奖励。其中上市奖励分为上市申报材料受理、证监会注册受理、正式发行上市三个阶段。 2.鼓励上市(挂牌)企业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再融资、减持奖励。 二、其他事项 申报程序: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核,报区管委会同意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