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2-08-23 17:3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社局】 【打印】 【关闭】 |
一、修订背景 苏州高新区于2017年制定并实施《苏州高新区博士后工作资助管理办法》(苏高新人才办〔2017〕17号),该办法的出台为高新区博士后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截至2022年6月,全区累计招收博士后265人,规模位居全市第二,获批各级领军人才近60人次。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1300多个,2021年高新区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4个,其中2个为博士后科研项目。90位出站博士后中超50%继续留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留苏比例位列全市第一,博士后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我区优化人才引育生态,构筑人才高地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博士后人才,有必要加大博士后工作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工作质量保证机制,为创新集群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创新人才保障。 区人社局在广泛征求各板块、载体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各设站单位对博士后工作的意见建议后,起草了《苏州高新区“狮山博士后登峰计划”实施办法》,对现行博士后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于2022年6月23日由区党政办正式印发实施。 二、修订内容 《细则》共五章15条,主要修订内容有: 1.调整政策名称。新政策名称变更为“苏州高新区‘狮山博士后登峰计划’实施办法”,新政策在提升扶持力度的同时,还关注提升博士后工作站运行质量,拓宽博士后引才路径,优化人才生态等方面,多措并举提升博士后人才引育质量和博士后工作水平。 2.加大扶持力度。 (1)建站资助: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由原来的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由2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2)运行补贴:新增博士后站点运行补贴,提升各站点运行质量,运行补贴为每年5万元。 (3)生活补贴:加大全职科研人员引进力度,全职博士后每月生活补贴由5000元提升至6000元(2年14.4万元)。 (4)生活服务:将博士后纳入智汇苏高新高层次人才服务卡享受对象,给予人才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3.调整补贴发放要求。 (1)生活补贴:由进站考核和中期考核后两次拨付改为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后两次拨付,有利于提升博士后项目管理质量和补贴资金利用效率。 (2)安家补贴:发放形式由原先的“分五年等额发放”改为“分五年等额发放或在高新区购买自住房时一次性拨付”,提升补贴拨付效率。 4.拓宽引才渠道。设立引才奖励,按照引荐1人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高校院所专家引才奖励,鼓励其为高新区引荐博士后,充分挖掘高校院所人才资源,巩固校企合作渠道。 5.强化考核激励。对获评上级评估优秀、良好等级的,以及获批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均给予一定奖励。两年组织一次全区设站单位运行情况考核评估,不断提升设站单位运行质量。开展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和优秀博士后工作者评比,选树先进典型,加大榜样人物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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