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5-14 13:5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政法委】 【打印】 【关闭】 |
为规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2020年5月12日,苏州高新区召开了2020年度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初审会。会议评审组成员由区党政办、纪委监委、经发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司法局6家单位组成。 本批次全区共集中上报15个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决策事项建议单位分别陈述了拟决策事项依据和理由、拟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建议,评审组成员单位分别对各决策建议事项进行审核。经评审组会商, 6个项目被确定为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为帮助各单位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高新区司法局就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操作依据、对外公示、网上运行流程等进行了指导和宣讲。 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的项目,将按照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运行,可以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高新区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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