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区委)书记、区长、党工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吴新明主持召开区党工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工作,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区领导袁永生、邢文龙、张国畅、沈宁、王宇、施国华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党工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规则》《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2019年工作要点》。 近年来,高新区按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普法宣传全面开展,法治建设亮点纷呈,为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吴新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以“十个坚持”为核心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统一思想认识,学深悟透做实,把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位,在高新区落地生根。 吴新明强调,要聚焦重点工作,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走在新时代最前列。要大力提高立法参与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注重倾听基层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各方共识,更加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加体现高新区特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区级各部门的法规处室建设和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司法所建设,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围绕“放管服”工作,积极探索各类综合执法改革,定期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要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和增补机制,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协调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执法办案中的重大问题,自觉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要着力推动法治惠民,开展新一轮“关爱民生法治行”等实事工程,逐步把法治惠民工作延伸到基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吴新明要求,要加强党的领导,凝聚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强大合力。要坚定正确方向,各级党委要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建设,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全面依法治区组织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抓住“关键少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推动解决。要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委员会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要建设过硬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导法治工作者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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