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08-20 09:3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党政办】 【打印】 【关闭】 |
为了推进苏州高新区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府办〔2013〕130号)、《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府办〔2011〕124号)的有关要求,苏州市高新区审计局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一是制定评估方案。为了做好评估工作,高新区审计局及时拟定了评估方案,将《意见》出台后是否得到全面准确的实施,是否有需要做出调整的地方,取得的成效以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可操作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继续实施的潜在风险点和潜在影响等方面做为主要评估内容。 二是实地调研考察。高新区审计局组织审计人员前往科技城管委会、通安镇政府、浒墅关镇政府等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部门进行实地调研。调研中,审计人员认真听取了各地关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建设、内审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等情况,并对本次后评估工作交换了意见。 三是组织集中评审。8月10日下午,高新区审计局邀请区内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参与集中评审工作,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绩效性等方面对《意见》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保证了评估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水平。 下一步,高新区审计局将对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力度,做好评估成果的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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