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
英文版
|
日本語
首页
区域概况
政务新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网站导航
权力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登记
所属部门:
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力类别:
行政权力
权力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
map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