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
英文版
|
日本語
首页
区域概况
政务新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网站导航
权力名称:
普通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所属部门:
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局
权力类别:
行政权力
权力依据: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map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