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1-18 16:3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人社局】 【打印】 【关闭】 |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非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重要民生工程工作。1月14日,高新区人社局正式启动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900元,缴费时间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3月25日,足额缴费后享受2019年度(2019年4月-2020年3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高新区居民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同期展开,高新区居民参保缴费后可在享受苏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高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9年高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三类诊疗费用高、容易致贫的重疾纳入区居民大病补充保险优先保障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