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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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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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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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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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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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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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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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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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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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莱克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年新产塑料配件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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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泰山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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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莱克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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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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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塑料配件1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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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现有员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枫桥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影响较小。废气:极少量废气通过洁净车间系统收集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至外环境,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转,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厂平面布局;通过利用墙壁、绿化等隔声作用,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外售或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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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江苏莱克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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