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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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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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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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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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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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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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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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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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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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惠新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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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宝安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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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惠新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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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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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置污泥压榨系统、污水处理反渗透膜系统等国产设备6台/套,利用原有厂房对污泥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原污泥处理能力保持不变,因生产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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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采取两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京杭运河;3、噪声:设备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绿化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叠螺机处理的污泥、RO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浓水收集后排入污泥压榨车间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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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苏州惠新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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