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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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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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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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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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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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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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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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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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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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雅医疗(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人工晶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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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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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雅医疗(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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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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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赁豪雅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3#(PO.RP)栋厂房,建设生产人工晶体项目,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513000片人工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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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简单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枫桥水质净化厂处置。废气:粉尘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后,通过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后,通过15米的DA002排气筒排放。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绿化吸收等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固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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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豪雅医疗(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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