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蔓莎全国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内捷德航空北、内环东路西地块
|
蔓莎(苏州)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由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建林路666号搬迁至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内捷德航空北、内环东路西地块,用地面积26779.6平方米,公司自建厂房,总建筑面积为56500平方米,拟购置融蜡罐、灌蜡机、香薰灌装机、包装流水线、喷漆流水线、过胶机等设备,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香薰挥发液2400万套、香薰蜡烛1200万套、喷色杯/瓶750万支,丝印器皿100万支,烫金器皿230万支、包装盒650万只。(材料外购,仅进行混装,不涉及任何化学反应);搬迁后原厂仅作办公使用,原有设备淘汰。
|
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管道收集,丝印及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经过滤棉处理,烘干废气、丝印及烘干废气经水冷换热器处理后,一起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由27m高1#排气筒排放。灌装、调配、熔化、点胶、化学品仓库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粘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研发测试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一起通过“水冷换热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27m高2#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浸泡废水、清洗废水和去离子水制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荡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噪声: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配置减振措施、做好隔音措施。
|
|
承诺书--蔓莎(苏州)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