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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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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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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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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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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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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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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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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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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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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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金山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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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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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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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生产需要,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将现有项目非机边的彩色不合格品废料通过增加1台造粒机重新熔融后回用于生产,减少废料产生量;同时增加2条丝网印刷线用于logo印刷,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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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项目造粒废气和丝网印刷废气经柔性吸气臂进入移动式活性炭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内须加强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场界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废水: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其排水水质能够达到狮山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狮山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现有项目污水接管口已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经上述措施后,固废均能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造粒机、热转印机、冷却塔、废气处理风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转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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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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