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4-06-26 09:4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建局】 【打印】 【关闭】 |
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办﹝2021﹞46号)、苏州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资债﹝2022﹞58号)及《苏州高新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财〔2022〕72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项目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6-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年度自评价情况表(苏州太湖科学城南大教育园区项目) 附件7-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苏州太湖科学城南大教育园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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