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会务、接待、保密、信息、档案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修志编史工作;负责内外部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党群办公室(和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人事调整、任免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企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集体(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街道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街道办事处所属单位、行政村(居委会)等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街道办事处所属单位、行政村(居委会)年终分配结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本街道的科技、科协工作;指导、协调本街道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协助做好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环保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工作,监督检查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生态保护。
(三)社会事业办公室
负责民政事务和社区服务工作,开展扶贫、帮困、社会救灾救济、残疾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负责教育工作;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协调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周边环境;负责指导、协调卫生院的工作。
(四)政法办公室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财政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执行财政预算;监督单位预算执行;编制年度财政决算,对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负责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债务;负责监管建设等资金、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依法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辖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统筹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的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武部和群团工作机构保持不变。
地址: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东城路350号 电话:0512-66911006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