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省、市、高新区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有关规定,对科技城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
(二)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城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编制科技城中长期经济发展及产业布局规划,指导区域内经济及各类企业发展。
(三)负责科技城的开发建设、社会事业建设及社区建设等;负责对辖区内土地及其他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开发经营;负责科技城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负责科技城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资金等的引进及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五)制定科技城科技、人才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相关平台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科技城的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科技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八)负责科技城的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审计监督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日常党务政务工作。
(九)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派驻科技城机构的工作。
(十)承办苏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