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相关要求,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决定委托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浒墅关镇人民政府)、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东渚街道办事处、通安镇人民政府)、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枫桥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辖区范围内依法行使安全生产领域部分行政执法权力,委托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各受委托单位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受理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有关投诉举报。受理电话:68751238。
附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