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鼓励我区科技型企业承接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的科技成果,着力提升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具体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250101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比例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每一年度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采用先备案后补助的方式,其中各市县补助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项目备案全年受理(具体见附件1),补助项目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20日17:00。
申报条件:
1、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备案、已取得《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书》。
3、项目不存在《会计准则》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项目资金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发布,在线下载)。
2、《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书》复印件。
3、付款凭证、税务发票复印件。
250102 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采取市、区(县)按比例联动的组织方式,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0日17:00。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
1、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与实施科技成果项目产业化相适应的基础条件;
2、项目经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备案、已取得《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书》,其技术合同交易额原则上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参与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能明显提升我市特色产业发展;
4.项目实施期内申报单位新增投入和销售比例达1:2以上。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在申报系统中发布,在线下载)。
2.《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上要求的附件材料。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登录“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办事大厅”—“我要报项目”栏或“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2、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试行)》、《苏州市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技术经纪人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材料提交要求
项目纸质材料请于申报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交至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58号101park26幢1楼科创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顾苏溢 68082112
区科创局产业处 刘伟 68751565
俞快 68751549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附件:
1、《关于开展2018年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的通知》
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5月4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8年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3〕5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类项目
1. 备案单位须为在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 备案单位为技术转让合同受让方或技术开发合同委托方。合同的费用发生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且在合同有效期内。
3. 合同须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涉及境外技术转让的合同须经商务部门登记备案。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备案不予受理:(1)合同内容仅用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生产能力(如生产线改造、设备改造、临床试验等),技术转包,非直接将成果转化为现实产品的;(2)存在《会计准则》中关联交易的项目、企业。
(二)自行转化类项目
1. 发明专利所有权人或发明人携有使用权的专利于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苏州市创办独立法人企业,且专利所有权人或发明人为企业股东之一。
2. 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
3. 专利所有权人创办企业的,要求专利所有权人为发明人之一。
4. 专利所有权人或发明人创办企业时有现金出资或技术入股等。
二、备案材料
(一)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类项目
企业营业执照、技术合同、付款凭证、税务发票、公开承诺书(附件1)等。涉及境外的合作合同,须提供企业与境外合作单位的非关联声明。有技术经纪人或者技术中介机构参与促成的项目,须提供《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附件2)。
(二)自行转化类项目
企业营业执照、专利证明材料、验资报告、公开承诺书等。
三、备案流程
1. 备案单位用个人帐号登录“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办事大厅—我要报项目”栏或“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中“项目管理”栏中的“项目备案”, 按要求填写项目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2. 各市、区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提交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复核通过后,备案单位提交装订成册的书面备案材料(一式一份,须验原件)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401室)。书面材料须和网上内容一致。
3. 经审核通过的备案项目将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备案单位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书》。
四、相关事项
1. 经备案的项目可在备案后三年内申报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详情见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采用先备案后补助的组织方式,申报通过的企业按备案金额比例给予补助。
2. 项目备案全年受理,如需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备案。
3. 备案单位应确保备案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项目备案和经费补助的,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苏州市科技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备案。
4. 联系方式: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顾苏溢 68082112
区科创局产业促进处 刘伟 68751565
俞快 68751549
附件:1、公开承诺书
2、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
3、 纸质材料装订模板
附件1
公 开 承 诺 书
企业名称(盖章) | | ||
所在市(区) | | 登记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 职务 | |
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系 (□公司员工□技术经纪人□个人)身份,现代表 (□公司 □机构□个人)申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现本人(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公司)充分了解《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细则》的所有内容。 2.本人(公司)自愿按照平台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给平台的信息、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失实和不诚信行为,本人(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 |||
承诺人签名 日期: | |||
所在单位盖章 日期: |
附件2
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
甲 方: (企业需求方)
乙 方: (成果供给方)
鉴证方: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成果转化项目名称:
2.通过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第三方鉴证,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进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转让)。
3.本项目合同中,需求方向成果供给方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拨款方式为: (一次性拨付/分期拨付/其他):拨款年限为: 年。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甲、乙双方按照 年 月 日签订的《 》(技术交易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
3.甲、乙双方须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三条 技术经纪人工作(若未涉及,此项内容不用填写)
本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技术经纪人 或技术中介机构 开展了相关工作,具体见《技术经纪工作说明书》。
第四条 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以 协议(技术交易合同)为准。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用于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登记备案。
本合同经甲、乙、鉴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存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壹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鉴证方: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申请材料
项目类别: □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 □自行转化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主管市(区)科技部门:
合 作 方:
目 录
(一)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类
1. 备案信息表(注:备案系统中在线截图,打印)
2. 公开承诺书(须盖企业公章)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技术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 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6. 税务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7. 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
8. 其他材料
(二)自行转化类
1. 备案信息表(注:备案系统中在线截图,打印)
2. 公开承诺书(须盖企业公章)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 专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 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