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16〕7号)文件要求,经企业和官方兽医共同确认上报,区城乡发展局审核及市农业农村局核准,苏州新科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度符合病害猪损失补贴条件的病害猪285.17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猪388.17头,补贴资金合计25.919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苏州高新区城乡发展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88号科技大厦二期5号楼1105室,邮编:215163,电话:0512-68753760。
附件:2023年度苏州新科食品有限公司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和补贴资金明细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