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因组织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钦纳新局长:主持环保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和党务工作。
袁献虎副局长:分管环境监察大队和循环经济推广中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环境监察、污染源监控运维、固废、辐射管理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科技、ISO14001认证、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国际合作;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党务工作。
赵鹏副局长:具体负责“263”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不再分管管理处和循环经济推广中心工作。
顾咏红副局长:分管管理处、生态处和监测站。负责太湖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规划、环境统计、自然生态、农村环境、总量减排、污染治理;负责环保行政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工作。
周振海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协助负责人事、财务、效能建设及督查、人大政协提案建议、数字环保信息化、法制宣传、后勤保障。联系市、区环保产业协会和市环保学会开展相关工作。